关于规范营业税申报的友情提醒:
1、在通过“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申报表申报营业税时,无论是否符合减免税条件,是否有税款需要缴纳,均应将应税收入如实全额申报(填写在第1栏“应税收入”中),符合差额征收的计税金额填写在第2栏“本期实际减除金额”中,对于符合减免税条件的税额部分填写在第6栏“减免税额”中,对于当期申报的应税收入中有前期已经缴纳过的税款以及被其他代征单位已经代征的税款填写在第7栏“已缴税额”中。
2、在打开“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后,对于需要申报营业税的,该表中会自动显示营业税税目与子目。税目与子目是根据税务机关的税种鉴定自动产生的,是纳税人日常申报必须进行申报的。申报时需严格按显示出的税目和子目进行申报。对没有营业税鉴定的,一律不能使用该表申报营业税(无论是营业税零申报,或者有税申报均不得通过此表申报)。具体税目子目鉴定信息也可以通过申报页面的右侧“鉴定信息查询”查询(见下图划圈处)。
3、如需鉴定中没有营业税的,但纳税人确有应缴纳的营业税应税收入的,请通过“本月可以申报的其他报表(选报部分,依发生)”栏下“地方税通用申报表”进行营业税申报(无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不需要再填报此表进行了营业税零申报)。